各部门、各单位:
根据《科研创新项目管理办法》(科研〔2021〕1号),经各部门、各单位上报,科研处审核,经过专家组评审,拟立项重点项目8项,一般项目15项,孵化项目8项。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,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,自2021年6月30日至2021年7月2日。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以信函、邮件等书面形式向科研处提出,逾期则视为无异议。
联系人:刘老师
科研处
2021年6月30日